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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生

关于我国核电站的安全性确认(参考压力测试引进安全评估等)

2011年 7月 11日 (周一)

内阁官房长官  枝野幸男
经济产业大臣  海江田万里
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 细野豪志

 

〈现状认识〉
1.关于我国的核电站
○运转中的核电站正在现行法令下合法进行运转,
○定期检查中的核电站也正在遵循现行法令进行安全性确认。

 

  此外,基于福岛核电站事故的教训,原子力安全保安院对这些核电站进行了实施紧急安全对策等方面的确认,比以往更加慎重地进行了安全性确认。

 

〈问题点〉
2.另一方面,就有关定期检查后的核电站的重新启动事宜,对于原子力安全保安院所进行的安全性确认,国民和居民们当中既存在表示理解的意见,也呈现出许多有疑问的意见,就现状而言,尚未得到国民和居民们的充分理解。

 

〈解决方法〉
3.基于这种状况,政府(国家)为了进一步提高核电站的安全性并确保国民和居民们对安全性的放心和信赖,参考欧洲各国引进的压力测试,根据新的程序和规则将实施安全评估。

 

  具体来说,应原子力安全委员会的要求(7月6日),将进行以下的安全评估。在这些安全评估中,在(现行法令中没有要求参与)原子力安全委员会确认之下,制定出评估项目及评估实施计划,并遵照这些内容由企业来进行评估。由原子力安全保安院确认评估结果,再由原子力安全委员会确认其妥当性。

 

○一次评估(判断由于定期检查暂停运转中的核电站是否可恢复运转)
  针对正在进行定期检查、并完成启动准备的核电站依次进行评估,确认其安全方面的重要设施和机器等对于超出设计预想的现象具有何种程度的安全裕度。

 

○二次评估(判断运转中的核电站应当继续运转还是应当暂停运转)
  此外,根据欧洲各国的压力测试实施状况以及福岛核电站事故调查及验证委员会的探讨状况,针对包括运转中的核电站及一次评估中为对象的核电站在内的所有核电站,实施综合性的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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